吴孟超医学奖评审委员会是奖项的专业评审机构,由常任评审委员和当届评审委员组成。
常任评审委员由奖励委员会任命,任期3年。当届评审委员根据当年度候选人、候选项目的学科和专业分布,按照专业匹配等原则,从评审专家库中产生,并与常任评审委员共同组成当届评审委员会。
评审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能:
(1) 提出获奖人选(项目)及奖励等级建议;
(2) 对学术性异议进行专业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;
(3) 处理专业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,并为完善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;
(4) 重大异议或者可能影响拟授奖结果的异议,提请奖励委员会审议。
评审委员应当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,严格遵守回避和保密规定,不得接受请托,不得利用评审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委员的独立判断。
吴孟超医学奖常任评审委员名单
(2026-2028年)
根据《吴孟超医学奖奖励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奖励委员会审定,吴孟超医学奖常任评审委员名单(2026-2028年)如下,排名不分先后:
郝继辉 天津医科大学
黄 河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
郑元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
唐熠达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
王卫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
母得志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
陈谦明 浙江大学
柴人杰 东南大学
于炎冰 中日友好医院
李湉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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